近期,大冶市公安局还地桥派出所联合大冶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燃气管理处、还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燃气安全清查行动,依法查处2起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件,及时消除了非法运输、储存危险物质带来的社会面安全隐患。
6月12日,联合检查组在还地桥镇土库村村民吴某(男,41岁)家中发现14罐灌满气的液化气罐及大量空液化气罐。6月17日,联合检查组在还地桥镇秀山村村民祝某(女,67岁)家中发现16罐灌满气的液化气罐。
经查,吴某、祝某在没有取得储存危险物质等相关许可执照的情况下,在家中非法储存煤气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原来吴某、祝某二人平日里就从事上门送气的营生,虽有送气证,但没有取得储存危险物质等相关许可执照。二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二人非法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吴某、祝某施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前正值全国第24个“安全生产月”,大冶公安提醒广大居民朋友:液化气罐爆炸威力非同小可,一旦发生危险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不仅危及自身安全还会对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请各位居民切勿私自储存、运输瓶装燃气。若发现相关线索,立即拨打当地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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