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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临空经济区起步区一、二、三地块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3-05-30 09:43 来源:黄石临空经济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部令2018年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黄石临空经济区起步区一、二、三地块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黄石临空经济区起步区一、二、三地块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概要:黄石临空经济区起步区一、二、三地块位于现状还地桥镇区周边,区内主要发展智能装备制造等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集群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一、二、三地块区域总面积13平方公里。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大冶市还地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897280813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环评单位:景朗生态环境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27-86659995

邮箱:jlsthj@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主要分为前期准备、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规划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及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书编制及审查等阶段。

(2)主要工作内容

总则;规划的概述与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和回顾性评价;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环境风险分析;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环境管理与跟踪监测管理要求;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和会商意见处理;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存在的环保问题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等方面的看法;

(3)对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4)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本规划支持与否的态度、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措施的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公众可在10个工作日内以邮件、信函、传真、直接拨打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大冶市还地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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