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65805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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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冶市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2-28 10:35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关于2023年度全市学前教育单位、民办中小学年检结果的通报 |
各中心学校、有关民办中小学: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学前教育单位和民办中小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组织检查组,于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24日对全市79所学前教育单位和民办中小学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结果通报如下:
一、年检等次评定
年检“合格”单位71所,其中幼儿园67所、中小学4所;年检“基本合格”单位8所,其中幼儿园8所(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年检结果运用
1、民办幼儿园
连续三年年检结果为“合格”的幼儿园,第四年可免检;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幼儿园,给予一年整改期限;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幼儿园(含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幼儿园),给予一年整改期限,《办学许可证》到期的,暂缓换发;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幼儿园,取消办园资格;取消办园资格的幼儿园,自发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市教育局办理注销手续,收回《办学许可证》及公章。
2、民办中小学
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单位,给予一年整改期限,整改期间限制招生规模;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一年整改期限,并暂停招生,《办学许可证》到期的,暂缓换发;连续两年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办学资格,收回《办学许可证》及公章。
各学前教育单位和民办中小学要坚持依法办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管理,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附件:
1、2023年度大冶市学前教育单位年检结果一览表
2、2023年度大冶市民办中小学年检结果一览表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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