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98958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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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黄石临空经济区 | 发文日期: | 2021-10-22 18:10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1 |
名   称: | 煤矿村九门乐湾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
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还地桥镇煤矿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煤矿村九门乐湾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HGHY[2021]-H066
二、项目名称:煤矿村九门乐湾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
三、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131000.00元(超过该限价为无效投标)
五、资金来源:村集体自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有关规定,谈判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五大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供截图,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6、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农关系由供应商自行处理(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需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以上社保证明。
8、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工作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注:本次谈判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五章资格后审证明文件》)。
七、本谈判公告在大冶市还地桥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111.47.204.200/index.html)发布,供应商可于2021年10月22日起到本公告页面下载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10时30分00秒
谈判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九、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和谈判地点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大冶市还地桥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中心4楼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还地桥镇煤矿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胡德生(180-7185-8724)
地址:大冶市还地桥镇煤矿村
招标代理机构: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晋科(182-7216-0811)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大林路8号
黄冈市宏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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