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71432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黄石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3-08 14:19 |
文   号: | 区·镇办发﹝2020﹞8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关于印发《区·镇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 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村(社区),区·镇直相关部门单位,区·镇各相关企业:
经区·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区·镇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3月8日
区·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区·镇企业和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各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科学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结合区·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各级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复工前有准备、复工后有监管、应急管理有预案的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正常生产运行。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为确保企业科学有序复工,成立区·镇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 长:黄学诗
副组长:胡四君 侯安益 张良诚
成 员:郭海波 郑 赞 尹钢明 刘幼才 柯友明
陈海燕 余军武 何建军 黄高明 万亚刚
陈中文 胡 兵 相关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胡四君同志负责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企业、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工作,侯安益、张良诚同志负责复工复产企业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招商和项目办(政府201室),何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企业复工及安全生产和项目建设三个工作小组。相关村(社区)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积极配合工作专班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建设项目的排查摸底、审查审核、日常管控和协调等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郭海波
成 员:刘幼才 余军武 何建军
主要职责:
1、负责与上级部门协调及对下进行复工指导;
2、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策事项;
3、负责资料收集和整理上报。
(二)企业复工及安全生产组
组 长:尹钢明
成 员:柯友明 黄高明 万亚刚 陈中文
主要职责:
1、按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开展复工复产企业排查摸底并建立工作台账;
2、督导复工复产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严格标准开展复工复产企业的筛选、初审、核查、申报等工作;
3、强化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等日常督查工作。
(三)项目建设组
组 长:郑 赞
组 员:陈海燕 胡 兵
主要职责:
1、统筹协调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和疫情防控工作,对区·镇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管控台账;
2、督导建设项目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防控措施,严格标准开展项目开工筛选、初审、核查、申报等工作;
3、强化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
三、受理时间及申报程序
(一)受理时间:2020年3月11日开始。
(二)申报程序:
1、企业(项目)自查申报。对照《申请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见附件5)开展自查筹备,符合条件后填报《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见附件3)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报区·镇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初审。
2、组织指导验收。由企业复工组、项目建设组按照工作职责组织人员现场指导和验收,对符合条件的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3、上报批复。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依次报大冶、黄石两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复。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摸排登记(2020年3月8日前)。由企业复工组、项目建设组分别负责对拟复工复产企业、恢复施工项目进行排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
(二)分类筛选甄别(2020年3月10日前)。在全面摸排的基础上,按照业主意愿,优先对在急项目、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进行筛选和分类甄别,确定初审复工复产企业和建设项目,按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的原则,分批次逐步复工复产。
(三)严格复工初审(2020年3月12日前)。根据企业和项目提出的申请,由企业复工组、项目建设组分别对申请复工的企业和项目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企业是否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制定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疫情防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安排专人负责返岗人员管理(员工健康情况跟踪服务和管理),是否设立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口罩、消毒液、红外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用品是否配备充足,是否能保障员工住厂并在复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
(四)实施分类指导(2020年3月至4月)。一是做好在产保供企业日常管控。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六个必须”、“五个到位”和“四个坚持”,严格执行日常管理、门卫管理、车辆管理、食堂管理、住宿管理等五个制度。二是做好符合复工条件企业和项目指导。指导企业和项目对照复工应具备的条件开展自查,督促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做好员工返岗准备、工作和生活场所消毒、职工培训教育、防护用品配备、实施封闭管理、落实应急处置措施等。三是做好尚不具备复工条件但有强烈意愿复工企业的督导。引导相关企业对存在的问题实施整改,待符合条件后再按程序申报。
(五)严格验收申报(2020年3月11日开始)。对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根据工作职责由企业复工组和项目建设组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指导企业填报《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按有关程序报区·镇政府初审和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验收不合格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待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做好协调服务。对企业和项目申报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对恢复生产的企业和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工作专班要坚决落实防范疫情、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职责,摸清区·镇拟复工复产企业和在急建设项目名单,并建立管理台账,主动上门做好服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细落实落地。
(二)强化提前谋划。各企业和建设项目要提前做好谋划,严格对照《大冶市申请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做好复工复产的准备工作;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方案,明确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与相关部门做好对接;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在开工复产关键时期必须在岗履责,防止仓促开工引发职工聚集性感染和安全事故。
(三)强化精准指导。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指导、严格标准,发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责令整改,切实守住不发生内部聚集性感染、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两条底线。
(四)强化包保责任。疫情期间,区·镇生产企业和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包保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疫情感染扩散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
1、拟支持复工复产企业名单(第一批)
2、拟支持恢复施工建设项目名单(第一批)
3、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
4、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
5、申请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附件1:
拟支持复工复产企业名单(第一批)
1. 大冶市中鑫铝业有限公司(150人)
2. 湖北宏兴智能设备有限公司(16人)
3. 湖北金铜铝业有限公司(7人)
4. 湖北文田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6人)
5. 大冶市畅兴纸品开发有限公司(30人)
6. 湖北宏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0人)
7.大冶市超鹏环保冶金原料有限公司(10人)
8.大冶市月鑫钙业有限责任公司(12人)
9.大冶市科发高钙有限公司(13人)
10.大冶市民安民用爆炸物品专营有限公司(20人)
附件2:
拟支持恢复施工建设项目名单(第一批)
1、屏山峰、秀山峰示范工程
2、创富矿业“绿色矿山”建设项目
3、凯乐桥架建设项目
4、金驰高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5、力宇新型建筑构件建设项目
6、宏兴管桩建设项目
附件3:
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
企业名称 | ||||
企业地址 | ||||
企业法人 | 联系电话 | |||
复工工作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产品及产量 | ||||
企业职工总人数 | 申请复工人数 | |||
是否有来自或 去过疫情重点区域人员 | 如有 | 人 | ||
是否有发热症状人员 | 如有 | 人 | ||
防控物资情况: | (填写各类防控物资具体储备量) | |||
防疫措施情况: | ||||
备案企业盖章: 年月日 | 乡镇初审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
市经信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市防控指挥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4: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拟生产日期 | 现在岗人数 | ||
返岗员工总人数 | 外地职工人数 |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大冶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盖章) 日期:年月 日 | |||
大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盖章) 日期:年月日 | |||
黄石市 黄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盖章)日期:年 月 日 |
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
附件5:
申请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一、企业复工应具备的条件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控小组,制订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了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员工返岗准备
1、建立主动健康申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返岗人员管理。了解全体员工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近期生活及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对“四类人员”和排查情况重点记录。统计返岗人员数量、计划出行时间等情况,做好上岗时间、健康监测、防疫物资等衔接工作。
2、所有返岗人员必须主动提前出示个人红黄绿“三色”健康码,持有绿码者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健康申报表,返回前提交给企业,企业及时进行汇总评估。对持有红码和黄码者,通知其延后返回;持有绿码者,需告知返岗注意事项,加强自我防护,减少人群密集地点逗留时间等。
3、设立了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配备了口罩、消毒液、红外体温枪等疫情防控用品,原则上不少于10天的用量。
4、各企业(项目)确定了一各疫情防控联络员,构建与村(社区)、公安、经信、卫健部门联防联控机制,配合开展健康筛查工作。鼓励员工主动向单位报告内部可能存在的重点观察者、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并应及时采取相关排查隔离措施。
(三)对工作生活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
按照防疫要求,制订了环境消毒制度,对工作和生活场所进行了全面消毒消杀。
(四)确保场所通风
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具备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了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风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五)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六)实施全封闭管理
落实了职工住宿区,职工住宿和生产区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场所、生活住宿区与外界围挡封闭管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厂区,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对进出生产厂区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实施体温监测,真实、动态记录,体温正常方可进入生产厂区。
(七)设置体温检测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在生产作业区、住宿区设置了体温检测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红外线体温检测设备。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洗手液、体温计等防护用品以及抗病毒口服液等常用药品。
(八)做好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确保厂区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合格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就餐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
(九)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已经提前与市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了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确保及时送院诊治。落实单人单间固定场所用于发热病人隔离观察。
二、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复核流程
(一)对照复工应具备的条件开展自查;
(二)填报《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批表》和制定防控工作方案,报属地政府初审通过后,报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
(三)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大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大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专家评估组对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审核通过后,再将审核结果报大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或黄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