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32958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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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黄石临空经济区·还地桥镇 | 发文日期: | 2024-04-05 11:15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2024年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精卫中心、平安办《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的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随访服务、排查稳控、医疗救助等工作,有效降低患者肇事肇祸风险,着力维护全镇政治社会大局平安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多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全面摸底排查辖区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摸排出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进行报告和诊疗,对在册患者开展面访和危险性评估,对高风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开展危险性评估,并提高走访面访频次,依法加强和规范高风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管理和治疗,进一步落实监护责任,全力预防和减少我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做实做好摸底排查和风险评估
各村(社区)对辖区人口开展一次“翻箱倒柜”“无缝隙”“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疑似人员,分类梳理,诊断评估,建档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卫生院要及时对接市精卫中心对行动中新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及时明确诊断并开展救治。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工作规范(2018年版)》,对确诊应纳入管理的患者进行登记报告,及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后续随访管理服务。
(二)严格开展患者信息共享比对
政法办、卫健中心、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换患者相关信息,每个月以书面形式交换比对患者相关信息。协同做好辖区高风险患者和弱(无)监护患者信息甄别、登记报告,落实分级分类服务管理措施。如患者既往有暴力史、被害妄想、威胁他人、有伤人想法、存在反社会行为,卫生院医生要联合民警、村(居)委干部开展联合随访,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共同及时掌握患者现实情况。
(三)压实治安管理责任、强化预警处置
对危险性评估等级3-5级的患者,严格按照“一人一档、 一人一册、 一人一专班”工作要求,落实“五包一 ”管控措施;对跨地域的,严格落实“双排查、双通报、双管控”等机制;对去向不明的,卫生院应当立即书面报告镇卫健中心、政法办、派出所等成员单位协助查找,同时报告上级精防机构,并在患者随访记录中上报。在得知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和病情不稳定患者离开属地时,镇卫生院应当立刻通知派出所并报告上级精防机构。
各村(社区)组织发动治安积极分子、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患者日常管理,第一时间发现报告行为异常人员并先期处置。派出所要做实“1、3、5”分钟快反,完善突发案(事)件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案(事)件,能快速、妥善处置,把影响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及时上报。超过一年未体检的患者,精防医生应当建议监护人带患者体检后再依据病情开具治疗药物。卫生机构要及时核实和接收流转信息,按规范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
(四)积极推广应用长效针剂
对于治疗依从性差、家庭监护能力弱或无监护的患者,各村(社区)、卫生院、派出所在行动中要摸清底数,由镇卫生院牵头继续推进长效针剂治疗工作,治疗费用由市相关部门统筹。对既往有肇事肇祸史、危险性评估曾经3级及以上、弱 (无)监护的患者,争取监护人支持,采用长效针剂进行治疗。卫生院要广泛宣传普及长效针剂治疗技术,让患者及家属知晓长效针剂治疗的有效性、可及性及技术优势,努力让公众知晓长效针剂治疗的有效性和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消除公众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歧视和偏见。
(五)进一步落实重精患者救治救助政策
社会事务办为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落实低保、基本医疗保险(要确保辖区患者医保参保率100%)、长效针剂补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救治救助政策。对经济困难、家庭矛盾突出、管控措施未落实的,积极报告卫健中心,落实帮扶救助、矛盾化解、包保管控等相关措施,确保情况见底。
卫生院、派出所、政法办等部门要按照“以奖代补”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辖区以奖代补对象,政法办跟监护人签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管理责任书》,卫生院向监护人发放监护手册。要求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确保患者日常规律服药、发病及时就诊、苗头情况及时报告。政法办“以奖代补”名单要将所属性质区分开,在5月底前将2024年以奖代补名单上报到市委政法委。
(六)全面推进社区康复服务
为积极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提升精神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社会事务办要按照民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文件精神,有效落实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转发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13号)文件要求,规范采购服务,明确实施主体,加强监督管理,推进重精患者社区康复工作取得实质进展。进一步充实、优化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康复服务内容,创新康复服务方式、手段,共同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与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等服务,让有能力的患者早日回归社会。
(七)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教与培训
卫生院要与村卫生室建立点对点技术支持和双向转诊机制,认真落实“片区医生”制度,帮助基层精防人员掌握患者症状的早期识别、长效针剂应用、针剂与口服药物的调整、药物不良反应识别及处理等基础技能。基层精防人员要积极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关爱帮扶小组成员要让监护人了解相关救治救助政策,要求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监护人落实监护管理责任。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阶段(即日至4月15日前)。学习传达上级政府和部门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治系列文件精神,制定行动方案,成立专班,全面部署推动。
(二)实施阶段(4月15日至6月25日)。相关部门按照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的方针,依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救治系列文件规定,结合各自职责,全面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诊断报告、风险评估、随访管理、监测预警、救治救助等服务工作,做到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帮尽帮、应防尽防,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发生。
1、全面筛查、建立台账。4月15至4月30日,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建立村(居)委会主要领导分级负责制度,充分发挥村医、民政专干、派出所民(辅)警、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等骨干力量,全员参与的摸排工作。通过入户走、访、查等多形式,对辖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逐一筛查,全面发现和掌握辖区易肇事肇祸患者基本情况,并建立村(居)委会摸排台账,做到摸排“不落一人”。
2、逐一诊断评估。5月1日至5月31日,卫生院按照《大冶市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在摸清辖区患者底数的基础上,对辖区所有患者(含疑似)逐一进行风险评估。村级评估由村医生、村干部和辅警对属地患者开展面对面随访及风险评估,及时掌握辖区内患者情况及风险等级,对村级危险评级3级及35分以上的(含既往)、危险等级为3级以下病情波动的、对部分风险定级困难的患者,由卫生院协调市精卫中心,进行集中评估复核。对高风险患者及时采取有力处置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3、做好分级分类管理。5月31日至6月25日,卫生院对确诊的应纳入管理的患者进行登记报告,及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后续随访服务。以摸底排查发现的易肇事肇祸患者为重点,对已登记在册的高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既往曾经肇事肇祸患者以及可能危害他人或自身安全的患者,立即组织进行面访和危险性评估;对病情基本稳定或危险性1~2级患者,卫生院对患者居家治疗方案进行指导和调整;对病情不稳定或危险性3级及以上患者,经紧急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专业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三)总结阶段(6月20日至30日)。各村(社区)、政法办、卫生院、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等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对口上级部门,并通报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成员单位。同时,对此次精准摸排重新评估的高风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曾经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列入重点管控对象,落实“五包一”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管理。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春季预防专项行动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动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本次行动由精神卫生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统筹组织政法、卫生院、派出所、社会事务办等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二是认真部署和总结。各相关部门要对春季预防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对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结合实际迅速制定具体行动方案,明确阶段任务目标和部门责任分工,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卫健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适时进行督查督办。卫生院要及时对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情况及数据进行汇总,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情况报送市精卫中心,专项行动总结要于6月15日前报送对口上级部门和市精神卫生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镇精卫领导小组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镇在管在册患者每季度进行随访并落实考核要求,对因工作不细致、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严重负面影响案(事)件的,要从案件情况、行为人认定、治疗救助、诊断评估、治安管控、问题及改进措施、是否瞒报谎报等方面开展倒查,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平安建设责任制查究措施。
附件:1、还地桥镇202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等级摸排信息表
2、2024年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专项行动统计报表
附件1:
还地桥镇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险等级摸排信息表 | |||||||||||||||||||
村(社区) 填表人: 联系方式: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码 | 居住 地址 | 既往最高危险性评估等级 | 现危险性评估等级 | 现安全风险评估分值 | 最新评估时间 | 监护人 姓名 | 监护人 联系方式 | 与患者关系 | 监护能力 (有、弱、无) | 随访医生 | 随访医生电话 | 服药情况 1.规律服药2.拒绝服药3.有副反应4.没钱服药 | 管理状态(在管、非在管、失访) | 随访方式 | 备注 |
附件2:
2024年开展春季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肇事肇祸专项行动统计报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一、筛查情况 | 参加筛查工作人员数 |
四、帮扶情况 | 办理医保患者人数(医保) | |||
筛查人口总数 | 纳入医疗救助患者人数(医保) | |||||
其 中 : | 纳入门诊慢特病患者人数(医保) | |||||
筛查流浪人口数 | 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患者人数(医保) | |||||
筛查流动人口数 | 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患者人数(医保) | |||||
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患者人数(民政) | ||||||
二、随访情况 | 参加随访的工作人员数 | 办理低保患者人数(民政) | ||||
随访患者数 | 救助金额(万元)(民政) | |||||
就业年龄段的持证精神残疾人托养人数(残联) | ||||||
三、患者情况 | 患者总数(≤系统中在册患者 总数) |
五、以奖代补 | 奖补监护人数 | 其中:0~2级 | ||
3~5级 | ||||||
其中:0级患者数 | 奖补金额(万元) | 其中:0~2级 | ||||
3~5级 | ||||||
1~2级患者数 | 奖补标准(元/年/人) | 2400元 | ||||
>2400元 |
三、管理情况 | 3~5级患者数 | 目前新发 |
六、管理情况 | 易肇事肇祸患者人数 | ||
既往人数 | 列入公安机关重点管控人数 | |||||
住院治疗人数(3~6月期间) | 列入重症患者管理专班人数 | |||||
居家治疗人数: | 行动期间肇事肇祸人数 | |||||
长效针剂治疗人数: | 行动期间肇事肇祸起数 | |||||
口服药治疗人数: | 行动期间肇事肇祸伤人数 | |||||
流动人口患者数 | 行动期间肇事肇祸死亡人数 | |||||
流浪乞讨人员患者数 |
说明:1.本次统计各项数据截止时间为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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