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东风农场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抢抓我国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历史机遇,鼓励我市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尽快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集团、大企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8〕42号)和《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函〔2014〕22号)精神,现就推进我市企业挂牌上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企业挂牌上市的重要意义
资本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挂牌上市不仅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融资形式,而且对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产业层次和企业知名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的作用。鼓励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对做大做强我市优势产业,解决“资金瓶颈”问题,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国内挂牌上市准入条件进一步放宽、操作更加规范、挂牌上市周期缩短、股权交易速度明显加快,是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实现企业挂牌上市、加快发展的大好时机。全市各乡镇、各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按照“培育一批、挂牌上市一批、储备一批”的基本思路,采取“盯住主板、瞄准中小板、抢抓新三板、不放过四板”的基本策略,加快我市企业进入不同层次资本市场步伐,力争三年挂牌上市企业50家,2014年挂牌上市企业10家。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企业挂牌上市过程中的引导作用,专门制订企业挂牌上市政策,安排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完善企业挂牌上市的各项服务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到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2、企业自主,市场运作。强化企业开展资本运营的自主意识和能力,遵循市场化要求,建立健全包括拟挂牌上市企业、证券经营机构和其他各类资本营运、中介服务机构在内的市场化运作体系。
3、分类指导、多层次推进。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服务股权交易市场(四板)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格局。结合我市企业的实际,分类指导各企业进入相应层次资本市场。目前应鼓励我市企业优先进入“新三板”或四板挂牌,待条件成熟后可以向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转板。
三、积极培育挂牌上市企业后备资源
(一)上市后备企业的基本条件
1、在大冶市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正常纳税且合法存续、具有上市意愿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可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同行地位突出,有较强的竞争力,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国家优先鼓励支持发展的行业;
3、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科技含量高,在同行业中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高;
4、企业近两年净利润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净利润在5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
5、企业财务状况好,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新三板”、区域性服务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后备企业的基本条件
1、在大冶市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正常纳税且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三)培育企业挂牌上市的程序
1、符合挂牌上市基本条件的企业,自愿到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
2、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申请上市企业申报材料后,会同市发改、财政、经信、科技、国资、农业、商务等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深入企业调研,确定进入市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库的企业名单,并遴选其中部分企业申报省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库。
3、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督促后备企业与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接触,通过培训班、专题讲座、推介会等形式,为后备企业改制挂牌上市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服务,强化后备企业的挂牌上市意识。
4、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中介机构推动未改制的后备企业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做强做大主业,夯实挂牌上市基础,尽快进入挂牌上市程序。
四、促进企业挂牌上市的激励政策
为鼓励企业挂牌上市,降低挂牌上市成本,在落实好上级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对我市企业挂牌上市实行激励政策。
(一)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拟挂牌上市企业过去运转中的不规范问题,要本着尊重历史、利于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
(二)减免拟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办理财产登记过户应交的交易规费和其它费用。拟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土地使用证、房产证、车船使用证、给排水及供电计划指标、资质等级、自有工业产权过户时,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视为变更登记,免收变更、过户手续费。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审计、资产评估验收等费用属本地行政性收费及服务性收费的,按我市规定收费最低标准收取。
(三)对改制拟挂牌上市企业,按挂牌上市企业要求进行财务规范时,因调增营业收入和利润需补缴的税款,属地方留成部分的,由市财政审核后全部奖励用于企业发展。
(四)后备企业为了挂牌上市,在改制(包括新设)过程中,涉及资产过户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在挂牌上市后,由市财政部门审核,将地方留存部分奖励企业,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五)加强对重点后备挂牌上市企业的金融支持。全市银行机构应提高对重点后备挂牌上市企业授信额度,优先放贷,并扩展其相应权限,通过合理转贷、创新服务方式等措施,积极满足企业挂牌上市申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及金融服务。
(六)拟挂牌上市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有关部门要依法优先安排土地使用,优先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
(七)市政府每年安排的技改或专项贴息资金和科技研发专项经费,支持符合条件并已进行股改的拟挂牌上市企业;发改、经信、科技、财政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拟挂牌上市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申请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技研发专项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等各类政策性扶持资金。
(八)为确保全市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顺利开展,设立市级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企业调查,组织业务培训,邀请有关专家指导、授课、讲座以及宣传等事项。
(九)对后备企业上市融资进行分阶段奖励。对完成股份制改革和尽职调查并向省证监部门申报获得受理进入上市辅导期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上市申报材料报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企业上市成功后,奖励企业主要负责人10万元。
(十)对在“新三板”、区域性服务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进行分阶段奖励。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实施改制并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有关工商登记证明,市财政给予20万元资金奖补;通过券商内核并报送挂牌备案文件,提供相关备案材料,市财政给予20万元资金奖补;正式挂牌“新三板”,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市财政给予30万元资金奖补;对成功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本市企业,按照在“新三板”挂牌奖励标准的60%给予补贴奖励。
(十一)鼓励“新三板”和其他场外市场挂牌企业申请转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转板上市继续享受我市有关企业上市其他优惠政策,但不重叠。
(十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及企业挂牌上市募集的资金可视同引进外资计入当年招商引资任务,按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奖励。
五、加强对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专班。为加强对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大冶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李修武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会金,副市长肖绪华、吴耀辉任副组长,市政府财金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国资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办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财金办,尹剑钧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职责:做好企业挂牌上市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及服务工作;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的联系沟通;组织挂牌上市企业业务培训;管理挂牌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并按季度收集分析拟挂牌上市企业财务报表。经济开发区和条件较好的乡镇、街办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市经信局负责拟挂牌上市工业企业的培育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拟挂牌上市农业企业的培育工作;市商务局负责拟挂牌上市商贸企业的培育工作;市建设局负责拟挂牌上市建筑业企业的培育工作;市科技局负责拟挂牌上市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工作;市旅游局负责拟挂牌上市旅游业企业的培育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各口拟挂牌上市企业的培育工作。市经信、国资部门负责相关企业改制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工作;市财政、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负责有关激励政策的兑现工作;市环保部门负责拟挂牌上市企业的环境评价工作;市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协调解决企业改制挂牌上市中税费减免、证照办理等问题;市发改部门负责全程配合市政府财金办做好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市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科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联络人员,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本单位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纳入有关部门单位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
(三)建立联席会议和现场办公制度。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企业挂牌上市联席会议,通报企业挂牌上市工作进程,分析挂牌上市工作形势,落实交办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挂牌上市企业带普遍性和原则性的问题。同时,根据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现场办公会,按照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现场办公的原则,及时解决企业挂牌上市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关于发展资本市场的重大方针政策,介绍有关企业挂牌上市的政策法规和相关要求,推广企业挂牌上市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报道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挂牌上市的积极性。
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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